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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和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4-06-28 IP属地 陕西54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陕科政发〔2014〕125号)文件要求,现将2015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省境内企事业单位从事与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产品或工艺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科技活动,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二)所从事研究开发领域属于国家优先发展的科学技术领域,并对提高我省科技发展水平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三)被所在单位列为科技创新方面的重点培养对象;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月以后出生);
  (五)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六)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已经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加人(前三名)承担过“973”、“863”、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过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前二名);
  3.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或市、厅(局)级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4.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著名检索系统(如 SCI、SSCI、A&HCI、EI等)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或被CSCD及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5篇;
  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参与的科技项目研究成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
  6.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绩突出,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人才培养计划,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将推荐资料报高新区科技和经济发展局,由我局统一汇总上报科技厅政策处。
  (三)请申请单位于2014年7月4日前将正式申报材料包括《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见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需刻录光盘)、单位推荐函及《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汇总表》(见附件2)报高新区科技和经济发展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14年7月2日至7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夏  凤    安  妮
  联系电话:0917—8662631
  地   址:高新大道高新大厦七楼科技和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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