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和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中级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做好2014年我市重工、机械、电子、轻纺工程系列和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各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重工、机械、电子、轻纺工程和工艺美术(美术研究、设计、橱窗设计、展览设计、工业造型设计、家具设计、包装设计、服装设计、装潢设计、染织设计、纺织品品种设计)等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人员)和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列入评审范围。
二、申报条件
1、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任助理工程师、助理工艺美术师满四年以上;具有中专学历(不包括市、区所属单位),任助理工程师、助理工艺美术师满四年以上,且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15年以上人员,均可申报重工、机械、电子、轻纺工程和工艺美术专业中级职称的评审。后取得学历需在取得该学历满一年后方可参加评审。
2、申报中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应取得全国职称外语考试B级证书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4个模块的合格证书。符合外语(陕人发[2007]52号、陕人发[2007]121)、计算机(陕人办发[2005]34号)免试人员到市职改办办理免试手续。
3、申报中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在现职务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综合考核应为优秀等次。
4、专业论文2篇或论著1部。论文须在市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其中1篇为第一作者,期刊须有ISSN或CN刊号;论著为合著的,须为前3名作者,并且本人写作部分须占1/3以上。
5、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之一
(1)参与大、中型技术项目(课题)的立项调研、方案论证、设计工作或作为技术项目(课题)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参加;
(2)能熟练运用本专业通用标准、技术规定等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或产品等;
(3)曾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科技推广项目,经专家鉴定在专业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曾是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的主要编写者,或市级以上重点项目论证的主要参加者;
6、继续教育
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继续教育有关文件规定,2012年度公需课不少于12学时,专业课不少于36学时;2013、2014年度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并按照规定继续教育证书复验合格。
7、所有申报人员的资质时间均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三、评审材料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3、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在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免试证。
5、任现职以来完成的论文、著作、技术报告等。
6、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单位应出具以写实为主的业绩推荐材料及公示情况证明。
8、个人业务自传一式三份(主要反映本人任助理工程师后的科研、技术工作情况)。
9、报送评审材料一人一袋,推荐单位需对内容认真核实,并签字盖章,袋封面必须粘贴“报送材料目录”(附表1),报送单位须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一式二份(附表2)。
10、事业单位上报职称评审材料时,须填报《宝鸡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状况表》(附表3)。
11、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送办法
1、市属各单位对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的资格审查、公示后,送主管部门初审,报市职改办审核。
2、县(区)所属单位对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的资格审查、公示后,送主管部门初审,报县(区)职改办统一复审后,报市职改办审核。
五、报送材料时间
截止2014年9月30日前。
联系电话:(0917)3260202 3260803
附:1、报送材料目录。
2、宝鸡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参评人员名册。
3、宝鸡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状况表。
请点击下载附表
宝鸡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