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按照《宝鸡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组织开展宝鸡市第三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宝鸡市第三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重点领域:汽车、能源、煤化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装备制造、农产品深加工、新材料、新能源以及节能减排、环保、战略性资源开发、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领域。
二、具体要求
(一)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是企业行为,凡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应按照《宝鸡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且正常运行在一年以上。
(二)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申请报告和评价材料等相关要求见附件(评价材料所需表样请登录宝鸡市工信局网站在科技创新栏目下载)。
(三)请各县(区)工信局按照属地化原则做好辖区第三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工作。申报程序,先由企业向所在县(区)工信局提出申请;县(区)工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于6月30日前将推荐企业名单、申请报告和评价材料(一式三份)经汇总后报市工信局科技科。
申报指标分配:金台、渭滨、陈仓区推荐企业不超过3户,其它各县区(高新区、蔡家坡管委会)推荐企业不超过2户。
联系人:市工信局科技科 马宝喜
电话:3261130
附件:1.申请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宝鸡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3.宝鸡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请点击下载查阅
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