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征集2012-2013年度科技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企业:
宝鸡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发展基金是高新区管委会设立的集科技三项费、产业发展资金、人才专项资金等各项发展资金为一体,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高层次人才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和扶植战略型新兴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旨在提升高新区科技创新水平,推进创新型园区建设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健全科技服务体系。
经研究,2012-2013年度宝鸡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
基金采用无偿方式。
二、申报时间
10月10日至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支持对象
主要支持类型包括科技创业项目、科技创新项目、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等五类。重点支持创新,鼓励创业,对创业初期、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扶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和创业项目给予资助;根据高新区规划及产业需求,对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创业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和开放性专业技术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给予支持;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产业基地内的科技型企业的创新项目予以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研发;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尤其是毕业大学生、研究生、海外留学生创新项目予以支持。
(二)重点产业领域
1、根据科技部发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优先支持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项目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项目申报单位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4、项目实施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5、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
6、申报单位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7、申报单位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8、申报企业注册地、国税地税缴纳应在高新区内。
(四)申报材料
1、《宝鸡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项目申请书》
2、 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地税登记证(复印件)等(加盖企业公章);
(2)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环评报告、检测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专利证明、用户使用报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技术合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等;
(3)2011年度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10个月以内(201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申报企业,只需报送企业验资报告和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4)国家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必须出具相关机构的批准证明(复印件);
(5)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可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等证明;
(6)项目领域及其它规定要求参照2012年国家创新基金相关要求,可在科技部火炬中心网站(www.chinatorch.gov.cn)查询。
(五)材料要求:书面材料一式5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六)请各申报企业抓紧时间按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在申报时限内将项目申报材料报至宝鸡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
四、申报资料获取方式
请登陆宝鸡高新区网站www.bjgx.gov.cn,浏览创新基金申报资讯并下载相关申报资料及附件。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莉 王雄伟
联系电话:3322992 3322920 传 真:3322911
联系地址:高新十一路科技创新园钛谷大厦七楼
附件: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创业发展基金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