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热处理前准备
参照工艺规程“ 3. 加热前准备”条款,做好热处理前的准备工作。
5.3 注意事项

5.3.2 热处理的保温时间根据产品规格规定1mm/min+(10-30)min。对于异形件的热处理应在编制锻造工艺时,在工艺卡中另行制定加热温度及保温时间。
5.3.3 装炉时料与料之间、料与炉底应保持不低于 30mm距离。
5.3.4 对于直径¢ 80- ¢120棒材装炉量应控制在 1.5 吨以下;对于直径¢ 40- ¢80棒材装炉量控制在 0.8 吨以下;直径小于¢ 40棒材控制在 0.5 吨以下;饼材、环材、锻件的装炉量在下达锻造工艺流程卡时另行规定。
5.3.5 热处理过程中,保温时间达到上述要求时,应立即对热处理产品停止加热,并出炉进行空冷。产品出炉后应使用耐火砖垫起,与地面保持不低于 50mm距离。并应保证同批产品在同一外界温度环境下空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