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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关于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钛及钛合金酸洗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2019-01-10 IP属地 陕西3057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保高新分局拟对宝鸡业股份有限公司钛及钛合金酸洗生产线改造及污染物综合治理项目、宝鸡市新兴源科技建材有限公司环保新材料研制,水泥砌块,水泥砖加工整改项目两个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9日-2019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见公示表  邮箱:hbgxfj@163.com
  通讯地址:高新大道195号科技创业园J座1楼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
  2019年1月8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钛及钛合金酸洗生产线改造及污染物综合治理项目

宝钛集团有限公司老厂区板材厂、管棒厂原厂区内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利用板材厂现有的供电、工业用水和蒸汽等公辅设施,新建540m2厂房,改建432m2厂房,新增板材碱洗炉、全封闭式自动酸洗机组,使钛及钛合金板材的酸洗生产能力年新增1300t。利用管棒厂现有的供电、工业用水和蒸汽等公辅设施,对原成品管材酸洗生产线进行改造,使钛及钛合金管材的酸洗生产能力年新增5000t。并分别在板材厂、管棒厂购置废水、废酸、废气治理等环保设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混)酸、含酸废水和氮氧化物进行综合治理(或回收),达到相应国家标准后再排放。本项目主要购置碱洗炉、水爆槽、全封闭酸洗生产线、电烘干箱、酸浓度监测仪、酸雾废气处理装置、碱雾洗涤塔、废酸再生装置、废酸再生装置、酸洗槽、漂洗槽、吸风机、废混酸回收设备、酸雾废气处理装置等设备。项目总投资63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81万元,占投资总额的45.7%。

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中一级标准及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排入清水河。项目运营期板材厂酸洗废水、碱性废水以及酸再生设备排放废水通过“中和+调节pH值+絮凝+沉淀+二次调节pH值+二次絮凝+二次沉淀”工艺处理后,废水水质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一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部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碱雾洗涤塔及酸雾处理设施循环使用,剩余废水排入清水河。管棒生产厂酸性废水及酸再生设备排放废水通过“石灰乳+沉淀+沉淀+絮凝+二级沉淀+金属离子去除装置+多介质过滤”处理工艺处理,处理后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全部送回酸洗间及酸雾净化设施回用,不外排。项目施工期扬尘通过对厂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进行降尘。项目运营期碱洗废气通过高效三级复合湿法喷淋塔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酸洗废气通过封闭的酸洗生产线收集废气,再经过“填料洗涤塔+SCR脱硝系统”处理后经30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项目施工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厂房隔声后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类标准限值。项目施工期废包装材料收集出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现有厂区环保设施,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能够得到合理处置。运营期酸碱污水中和处理产生的沉渣作为建筑材料生产原料出售综合利用;废催化剂交集团公司物资部危废间暂存,最终交由有资质机构处置。项目酸洗车间、废气处理区、储罐区域按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

0917-3256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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