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及钛合金行业

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通知:本网站只发布钛行业个人信息!请广大读者谅解!(只支持老会员登录,不支持新会员注册,如要注册请联系客服分配账户。   详情»

宝鸡市发展促进 财 政 局组织申报2014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资金项目的通知

   2014-08-14 IP属地 陕西5710
   宝市中企发[2014]24号
  各县(区)中小企业局、财政局:
  为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宝政发〔2012〕46号)精神,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宝鸡市百户工业中小企业培育成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2012〕126号)和《关于2014年工业稳增长的实施意见》(宝政办发[2014]36号),充分发挥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快我市市场主体培育,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2014年我市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按照“扶优扶强,加快发展的原则”支持中小微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对2014年宝鸡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重点
  2014年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是市场主体培育成长类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重点行业技术改造、小微企业培育成长等;二是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等。两个方面的专项资金比例为7:3,对已获得近两年省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不再重复支持。
  (一)技术改造项目支持重点
  按照我市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措施和相关政策要求,重点支持我市“百户工业中小企业培育成长工程”的相关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设备或材料改造提升传统特色优势产业项目。
  (二)小微企业培育成长项目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市场前景好、成长性强、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微工业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升管理等方式促其上规模,年内能够达到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形成增长的支撑力,确保全年培育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与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规划方案相关联的市县服务“窗口”平台建设。
  二、申报条件
  专项资金项目申请单位应符合并遵守《宝鸡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且须具备相应类别项目申报规定的申报条件。
  (一)技术改造类项目
  (1)申报项目的企业须为符合国家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范围内的企业;
  (2)申报项目须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生产手续齐全;
  (3)申报项目须在2014年底前建成,且建设期不超过2年。建设期以政府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文件中的时间为准,若核准或备案文件中未注明建设期,起始日期为核准或备案时间;
  (4)申请贷款贴息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超过3000万元;申请无偿资助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超过2000万元。
  (二)小微企业培育成长类项目
  (1)申报企业须有固定及相应规模的生产经营场所;
  (2)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生产经营效益,2014年底预期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申报项目须在2014年底前建成,且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三)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
  (1)申报单位须有独立法人资格、完整的服务规程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且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
  (2)具有从事中小企业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员,大专及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
  (3)制定有中小企业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方案,建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4)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业务能力突出,服务业绩和信誉良好,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三、申报资料要求
  各县(区)申报推荐材料包括以下三部分:一是2012、2013年中、省专项资金已支持的各类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10);二是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并附宝鸡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表格见附件7、9);三是项目申报要求的申报资料,申报资料采取纸质与电子文件同时上报,纸质材料须用A4纸张印制,并按照顺序编制页码胶装成册。企业类项目一式4份含财政局2份、服务体系类项目一式2份含财政局1份。
  (一)技术改造类项目
  (1)宝鸡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附件1);
  (2)宝鸡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目录(附件2);
  (3)县(区)中小企业局会同财政局申请专项资金的报告;
  (4)企业申请专项资金的报告;
  (5)宝鸡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附件3);
  (6)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4);
  (7)宝鸡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5)
  (8)法人资格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9)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须由有资质单位编制,并提供编制单位资质复印件);
  (10)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11)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评价意见(复印件);
  (12)申请无偿资助项目,提供已投入项目固定资产建设的自有资金凭证汇总表及凭证复印件(包括:项目新增设备购买发票、建筑工程合同及收据等)或专项审计报告;申请贷款贴息项目,提供项目已发生贷款的“借款凭证”汇总表及与贷款机构签订的项目固定资产建设投资贷款合同、贷款机构名称及文号、已发生贷款凭证、付息凭证和贷款机构卡号及密码;
  (1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2014年上半年会计报表;
  (14)由税务部门(包括国税和地税)出具的企业上年度完税金额证明、汇总表或税票(复印件);
  (15)其他相关资料、申报资料真实性说明。
  (二)小微企业培育成长类项目
  A、小微企业申报技术改造类项目
  (1)同本通知“技术改造类项目”申报资料(除第5条);
  (2)小企业培育提升项目申请表(附件6);
  B、小微企业申报提升管理项目;
  (1)同本通知“技术改造类项目”申报资料第1至8条;
  (2)小企业培育提升项目申请表(附件6);
  (3)小企业培育提升管理项目汇总表(附件7)
  (4)企业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主营业务及产品、上年度经营状况(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总额、利润总额等)等,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及承担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单位名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体系结构、功能模块)及实施计划和方案,投资规模及实施进度、预期经济效益及效果评价(存贷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利润率、销售增长率等指标)等;
  (5)项目已投入的软、硬件投资凭证汇总表及凭证复印件;
  (6)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7)由税务部门(包括国税和地税)出具的企业上年度完税金额证明、汇总表或税票(复印件);
  (8)其他相关资料、申报资料真实性说明。
  (三)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申报资料;
  (1)同本通知“技术改造类项目”申报资料第1至8条;
  (2)项目单位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提供服务的场所、开展服务业务的主要品种内容及方式、服务企业数量及用户满意度、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项目运行情况及其服务绩效、人员结构及专业技术人员比例、服务费用构成及其收支情况等;以及软硬件建设的项目内容、建设费用构成及其资金来源、建成效果等,购买服务设备、仪器、软件及服务场地改造支出清单);
  (3)服务平台项目申请表(附件8);
  (4)2014年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汇总表(附件9)
  (5)2013年度服务的中小企业名单及服务评价表;
  (6)为中小企业提供和开展相关服务业务的证明材料(合同或协议书、收支凭证或专项审计报告等);
  (7)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
  (8)其他相关资料、申报资料真实性说明。
  四、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和无偿资助两种方式安排
  (一)市场主体培育成长类项目。以贷款资金投入为主的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给予扶持,贴息额度根据贷款金额和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确定。以自有资金投入为主的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扶持;
  (二)服务体系类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适当补助。
  五、项目推荐要求
  各县区要根据我市目标责任制提出的当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46户考核指标要求,从已制定的“2014年百户工业中小企业培育成长工程”及县区目标考核任务相关企业中择优安排推荐。
  六、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申报单位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县区中小企业局和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区中小企业局和财政局审核后,联合行文,分别上报。县区中小企业局上报资料至市行政服务大厅工信局窗口(市行政中心3号楼一层),县区财政局统一上报资料至市财政局企业科。
  2、各县区中小企业局和财政局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征集并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上报,申报项目必须资料完整,准确无误。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无特殊情况不得追加补报或修改项目资料。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为了便于申报,有关本次项目申报的文件及附件请在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s://www.bjgxj.gov.cn下载)。
  附件:1、宝鸡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
  2、宝鸡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目录
  3、宝鸡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4、企业基本情况表
  5、宝鸡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6、小微企业培育成长类项目申请表
  7、小微企业培育成长类项目汇总表
  8、服务体系类项目申请表
  9、服务体系类项目汇总表
  10、2012、2013年各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总结报告提纲
  宝鸡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宝鸡市财政局
 
举报收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图文资讯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最新资讯

钛谷 钛棒 钛弯头 搜钛建站 宝鸡和信泰 百度统计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穆小伟

©CopyRight 2012-2025 SOTAI All Rights Reserved. 搜钛网 版权所有 陕ICP备13000923号 sitema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