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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处理对TC4薄板材性能的影响分析

   2016-06-24 IP属地 陕西3770
  Ti-6Al-4V合金有6%铝和4%,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其用量都是最大的,一些主要发达国家近几年也是从我国进口该合金薄板,随着我国航空航天事业的发展,不仅对Ti-6Al-4V 钛合金的使用量大幅度增加,且对其质量要求也更为严格。向欧美国家出口必须同时执行如下四个标准要求,即MIL-T-9046J、AMS4911H、ASTMB265、DMS1592F。为了使产品质量全面符合“四合一”标准,满足出口和我国宇航用材日益发展的要求,包覆叠轧成为Ti-6Al-4V薄板材生产的主要工艺。科研人员针对包覆叠轧的这种生产方式进行了一系列工艺试验,以寻求最佳包覆叠轧工艺,主要研究了的β处理与否,以及不同变形量的β处理试验对Ti-6Al-4V 薄板组织性能的影响(成品厚度为1.0mm)。
  该合金的铸锭经真空自耗电弧炉熔炼,再经过3150t水压机锻造成板坯。板材的生产经过电阻加热炉、1200mm四辊可逆式热轧机。试验方案:
  ①板材进行β处理;
  ②板材未进行β;
  ③不同变形量75%、85%、90%β处理。
  研究选择不同工艺所获得的性能以及显微组织;不同变形量下β处理对成品性能及组织的影响。试验结果表明:
  (1)如果采用包覆叠轧生产Ti-6Al-4V合金薄板材,必须采用β处理,这样可以减少相偏析,有利于表面质量与内部组织、性能的提高。因为在试验中发现,没有经过β处理的板材容易产生亮区,而且这种异常组织仅采用热处理是不能够消除的,只有通过β处理,才可消除这种亮区、白点等异常现象。
  (2)β处理后虽然粗大块状α相全部转变成了针状马氏体结构,这时材料容易被加工破碎形成细小均匀组织,但β处理后只有材料在充分变形条件下,β片组织能够得到很好的破碎。但如果加工量过大,新的加工织构增强,过小又无法进一步改善β处理后的组织,其组织内的长条α相仍然明显,内部长条α相仍难破碎消除,结果使最终产品的显微组织仍存在有局部长大了的厚片组织-拉长的α相。因此,β处理后至成品的总变形量应控制在85~9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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