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蔡家坡)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陕西省工信厅、财政厅以陕工信发[2012]438号文件下发了《关于申报2013年度陕西省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为了做好我市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结合陕西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工业以及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实施,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业、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优势支柱产业、基础工艺和基础关键零部件等领域重点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技术改造提升,企业资产重组,以及重点配套所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高端装备制造业:航空、航天、海洋工程关键设备;高速列车城轨设备;智能输配电设备;智能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高效农业机械;智能印刷机械;自动化纺织机械;新能源装备;环保设备等。
2、节能与新能源汽车:CNG/LNG节能与混合动力、纯电动汽车;先进动力电池及电池管理系统等。
3、优势支柱产业: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机床工具;石化、冶金、煤炭装备;输配电设备;工程机械等。
4、基础工艺和基础关键零部件配套:泵、阀;液压、气动元件及系统;高速精密轴承;高性能紧固件、密封件;先进精密仪器仪表;先进制造工艺;新材料零部件等。
二、支持方式
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补助等方式,以贷款贴息为主(银行贷款应为所报项目的中长期固定资产投资贷款)。
三、项目申报所需条件
1.在宝鸡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装备制造企业,申报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2.企业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项目申报前两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年;
3.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
4.申报项目总投资不小于3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500万元),资金来源明确,投资结构合理;
5.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项目批复或核准、备案、规划、环保、土地等手续,2012年1月1日起开工建设项目。
四、申报时需提交的资料
1.资金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或参照规范格式自行编制);
2、专项资金申报表、汇总表和项目简介(见附件);
3、项目批复或核准、备案文件;
4、土地预审意见(新增土地建设项目);
5、城市规划选址意见(城市规划区域内投资项目);
6、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7.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证明材料。申请贷款贴息支持的,还应出具与银行签订明确用于本项目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8、上年度由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9、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报送程序及要求
1.中央在陕企业直接向省工信厅申报,省属企业由省级企业主管部门或省属企业集团负责向省工信厅申报。其它企业按属地化原则,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资料汇总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会同级财政部门向市工信局申报。
2、上年度获得过中、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本次不再申报。
3、为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更好的服务于企业,凡申报项目的企业自项目上报之月起,在“陕西省财政企业信息网”(www.scqy.gov.cn)“企业信息填报系统”中按规定填报企业月度经济效益快报(索取用户名、密码联系电话:029-87611454)。
4、依照本通知第四项内容,按顺序装订申报资料,并编制目录、标注页码,装订时勿用塑料拉杆。填写附件电子表时切勿改变原有格式。请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将项目申报材料于2012年10月16日前上报市工信局装备工业科(纸质一式五份,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为了便于申报,我局已将2013年省级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有关附件刊登在宝鸡市工信局网站(index.html),请各单位及时下载,并不得改变附件格式。
六、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装备工业科电话:3260453
市财政局企业科电话:3262070
附件:下载点击此处
1.项目汇总表
2.项目申报表
3.项目简介
各县区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蔡家坡)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陕西省工信厅、财政厅以陕工信发[2012]438号文件下发了《关于申报2013年度陕西省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为了做好我市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结合陕西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工业以及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实施,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业、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优势支柱产业、基础工艺和基础关键零部件等领域重点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技术改造提升,企业资产重组,以及重点配套所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高端装备制造业:航空、航天、海洋工程关键设备;高速列车城轨设备;智能输配电设备;智能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高效农业机械;智能印刷机械;自动化纺织机械;新能源装备;环保设备等。
2、节能与新能源汽车:CNG/LNG节能与混合动力、纯电动汽车;先进动力电池及电池管理系统等。
3、优势支柱产业: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机床工具;石化、冶金、煤炭装备;输配电设备;工程机械等。
4、基础工艺和基础关键零部件配套:泵、阀;液压、气动元件及系统;高速精密轴承;高性能紧固件、密封件;先进精密仪器仪表;先进制造工艺;新材料零部件等。
二、支持方式
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补助等方式,以贷款贴息为主(银行贷款应为所报项目的中长期固定资产投资贷款)。
三、项目申报所需条件
1.在宝鸡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装备制造企业,申报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2.企业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项目申报前两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年;
3.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
4.申报项目总投资不小于3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500万元),资金来源明确,投资结构合理;
5.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项目批复或核准、备案、规划、环保、土地等手续,2012年1月1日起开工建设项目。
四、申报时需提交的资料
1.资金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或参照规范格式自行编制);
2、专项资金申报表、汇总表和项目简介(见附件);
3、项目批复或核准、备案文件;
4、土地预审意见(新增土地建设项目);
5、城市规划选址意见(城市规划区域内投资项目);
6、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7.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证明材料。申请贷款贴息支持的,还应出具与银行签订明确用于本项目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8、上年度由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9、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报送程序及要求
1.中央在陕企业直接向省工信厅申报,省属企业由省级企业主管部门或省属企业集团负责向省工信厅申报。其它企业按属地化原则,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资料汇总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会同级财政部门向市工信局申报。
2、上年度获得过中、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本次不再申报。
3、为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更好的服务于企业,凡申报项目的企业自项目上报之月起,在“陕西省财政企业信息网”(www.scqy.gov.cn)“企业信息填报系统”中按规定填报企业月度经济效益快报(索取用户名、密码联系电话:029-87611454)。
4、依照本通知第四项内容,按顺序装订申报资料,并编制目录、标注页码,装订时勿用塑料拉杆。填写附件电子表时切勿改变原有格式。请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将项目申报材料于2012年10月16日前上报市工信局装备工业科(纸质一式五份,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为了便于申报,我局已将2013年省级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有关附件刊登在宝鸡市工信局网站(index.html),请各单位及时下载,并不得改变附件格式。
六、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装备工业科电话:3260453
市财政局企业科电话:3262070